【大.纪.元;1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一峰特拉维夫六日专电)根据以色列国防军军事法庭的纪录,在二零零六年八千八百五十四起与巴勒斯坦人有关的案件中,只有百分之零点二九的巴勒斯坦被告获无罪开释。
“国家报”今天报导指出,以色列的人权组织“人权志工”(Yesh Din)表示,以色列军事法庭在处理有关巴勒斯坦人的案件时,明显有司法不公的现象,这是那么多与巴勒斯坦人有关的案件中,获无罪开释比例过低的原因。
“人权志工”表示,巴勒斯坦青少年嫌犯是在一般法庭审理,而一般以色列青少年嫌犯则是在少年法庭审理。
二零零六年,有三分之二的巴勒斯坦被告在审判过程中被拘留。在“人权志工”所观察的一百一十八件保释听证案中,平均判决时间只有一分钟五十四秒,而十天拘留的判决平均时间为三分钟。
其他司法不公的地方包括,巴勒斯坦人的律师不能到以色列的监狱探视被告,此外所有的司法文件都是希伯来文。
二零零六年间,百分之九十五的军事法庭起诉巴勒斯坦人案件是以审前协议方式结案,只有百分之一点四二的案件是真正进入事实证据审判。
以色列军方发言人表示,对于“人权志工”提出军事法庭司法不公的指控,一方面是人权团体未提供完全的证据,一方面军方认为是人权团体的解释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