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华侨法律地位 中医师向韩国会陈情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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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华侨法律地位 中医师向韩国会陈情
2009-10-12 18:45 中港台时间|10-12 07:2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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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10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姜远珍首尔12日专电)旅居首尔的华侨中医师孙承通今天向南韩国会法司委员会寄出一封陈情函,吁请韩国国会议员在决议“复数国籍法”修正案时,将在朝鲜半岛扎根逾百年的华侨也包含其中。

65岁的孙承通告诉中央社,他于9 日以“在韩华侨致(李明博)总统先生的一封信”为题投书“朝鲜日报”中文网站。

今天他又向国会陈情,希望国会议员们能够体谅华侨们的悲哀,吁请韩国政府考量旅韩华侨的法律地位,给他们双重国籍

他在投书中指出,9月2日,韩国法务部提出国籍法修正案,10月交给国会,里面对于双重国籍的受惠者,未将华侨包括在内,表示遗憾。

孙承通表示,联合国宪章指出生存权是人类的基本人权。韩国政府只给旅韩华侨F-5 永住权的外国人登录证,而华侨们不知道生存权与永住权有何分别。

他说,在永住权下,华侨们受到种种差别待遇,包括不能享受到国民住宅分配、不能得到银行的住宅贷款、没有国民年金、没有障碍者国家补助、不能当国家公务员、不能得到贫穷补助和医疗保险等。

关于双重国籍,他认为,即使国会通过了双重国籍法,一部分人希望申请,但也有一部分人不想申请。不想申请的原因是因为入了韩国籍,子女读的是中国书,考韩国大学便成了问题。

他在投书中说,韩国不承认华侨是少数民族,把华侨归类为外国人,希望韩国能够有少数民族保护法。

近百年来,韩国华侨从12万人锐减到目前的1万5000人左右。汉城华侨中学学生人口,每年都在减少,已从过去的2800多人剧减为目前的600 多人。

他强调,华侨是导引中国观光客来韩的桥梁、也是繁荣韩国社会的基础之一,他们绝对不是米虫或守财奴,实在有必要给他们双重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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