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对新欧盟国家开放劳工市场 | 大紀元
大紀元
丹麦对新欧盟国家开放劳工市场
2009-05-03 23:49 中港台时间|2012-10-20 06:21 更新
人气 7

【大..;5月3日讯】(大..;记者林达丹麦哥本哈根报导)丹麦政府宣布,从5月1日始,对来自新欧盟国家的公民不再采取特别限制政策。这意味着来自保加利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捷克、斯洛文尼亚和匈牙利的公民,自该日起与其他欧盟国家居住在丹麦的公民享受同样待遇,采用同样的申办手续。

也就是说,来自这些新欧盟成员国的劳工,不再需要依据外国人法律申请在丹麦的工作许可,而是按照欧盟规定,与其他欧盟国家公民在丹麦申请工作的手续一样,在进入丹麦以后的3个月内申请居住许可。

丹麦就业部长英格尔‧斯陶贝格(Inger Støjberg)就此发表评论性文章。她说:“我们结束了对来自东欧的欧盟成员国的特殊过渡性限制。这意味着,来自这些国家的工人现在可以与其他欧盟国家公民在平等的基础上,在丹麦工作、生活。”

她认为:“欧盟的扩大对丹麦劳工市场和福利社会制度起到了积极作用,尤其在当丹麦出现劳动力短缺时。同时,欧盟对东欧开放,也让我们满怀信心地逐步与欧盟的总规则接轨。并且以社会伙伴的关系来对东欧工人的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进行规范。”

“为了确保欧盟工人熟悉丹麦劳工市场情况,政府已经拿出资金用于提供各种信息,特别是对于社会合作方面。此外,丹麦当局首要的是保证防止非法工作并确保遵守职业安全与卫生条例。”

背景资料
自从2004年欧盟扩大,增添了东欧成员国以后,丹麦当局在一些党派的支持下,推出了一个所谓的“东欧协议”(østaftale),即对东欧的八个欧盟国家(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捷克、和匈牙利)工人申请工作与居住许可的过渡计划。而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在2007年成为欧盟成员国以后,也包括在内。

丹麦各党派协议,根据欧盟法律,除非能够证明这项计划严重干扰了劳工市场,这个过渡性规则实施到2009年5月1日。由于欧盟的扩大并未由于“东欧协议”在丹麦导致混乱,因此丹麦当局同意在5月1日放弃过渡规则。

2007年8月,在丹麦来自新欧盟国家的工人人数达到顶峰。有13000人得到工作许可。此后这个数字开始下降,在2009年1月底,丹麦还有约6000名工人来自东欧新欧盟国家。

(http://www.dajiyuan.com)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我们
请进入安全爆料平台
守护善良正义,值得奋战到底
..;电子报
一旦重大新闻发生,我们会立即发送到您的电子邮箱
Email Icon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