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萨法官令女律师戴头巾 遭批侵人权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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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萨法官令女律师戴头巾 遭批侵人权
2009-07-2723:55 中港台时间|07-2712:1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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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7月27日报导】(中央社加萨27日路透电)由哈玛斯集团指派的加萨走廊首席法官下令,女性律师出庭时必须戴头巾,引发当地人权团体批评。

巴勒斯坦人权中心(Palestinian Centre forHuman Rights)的夏古拉(Hamdi Shaqoura)今天表示,首席法官哈拉比(Abdel-Raouf al-Halabi)下达的命令“侵犯个人自由”,也引发忧虑,认为哈玛斯打算实施伊斯兰宗教律法。

哈拉比下令,所有律师在加萨法院出庭时,必须穿深色服装,且女性律师必须戴头巾,遮住头发。

当地数个人权组织纷纷发表声明,谴责该命令侵犯大众及个人自由。

该命令将自9月1日起生效。(译者:中央社实习编译孙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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