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薩法官令女律師戴頭巾 遭批侵人權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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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薩法官令女律師戴頭巾 遭批侵人權
2009-07-2723:55 中港台時間|07-2712:1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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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7日報導】(中央社加薩27日路透電)由哈瑪斯集團指派的加薩走廊首席法官下令,女性律師出庭時必須戴頭巾,引發當地人權團體批評。

巴勒斯坦人權中心(Palestinian Centre forHuman Rights)的夏古拉(Hamdi Shaqoura)今天表示,首席法官哈拉比(Abdel-Raouf al-Halabi)下達的命令「侵犯個人自由」,也引發憂慮,認為哈瑪斯打算實施伊斯蘭宗教律法。

哈拉比下令,所有律師在加薩法院出庭時,必須穿深色服裝,且女性律師必須戴頭巾,遮住頭髮。

當地數個人權組織紛紛發表聲明,譴責該命令侵犯大眾及個人自由。

該命令將自9月1日起生效。(譯者:中央社實習編譯孫凱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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