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來銀行卡卻存錢 男子無密碼 起訴卡主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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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來銀行卡卻存錢 男子無密碼 起訴卡主
2010-07-01 15:05 中港台時間|07-01 22:0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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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日訊】「偷雞不著蝕把米」這句話用在北京一名曠姓男子最近的行徑上,似乎最適合不過了。

據《京華時報》報導,大約三個月前,曠姓男子的妻子在路上拾獲一張銀行卡。曠姓男子企圖侵佔花用銀行卡中的金額。但這位老兄的行為卻令人跌破眼鏡,他的第一個舉動竟是存入2,000元到卡片裡,再預想能一併將卡裡所有的餘額花用殆盡。

沒想到,曠姓男子存錢後,才發現自己根本沒有卡片密碼,不僅原本的貪念成空,連自己存入的2,000元也將不翼而飛,無奈之下,曠姓男子透過銀行聯繫卡片持有人。

誰知,擁有了卡片持有人梁姓男子的電話與住址,但怎麼也無法聯繫上,曠姓男子只好到法院狀告梁姓男子「不當得利」,要求償還自己的2,000元。

但事情還沒結束,法院受理此案後,院方也無法聯繫「被告」梁先生到案,連發去傳票,也未見梁先生到庭。法庭上,法官裁決梁先生不屬於不當得利,曠姓男子還被批評與教育一番,最後曠姓男子只好決定撤訴。

審理此案的張璇法官表示,雖曠先生存入梁先生銀行卡的2,000元無法取出,造成損失,但從法律角度來說,是曠先生自行決定將錢存入梁先生已廢棄的卡內,梁先生對這筆損失並無過錯。

目前沒有證據證明梁先生取出這2,000元,因此梁先生未取得不當利益,曠先生要求返還不當利益沒有法律依據。法官提醒,撿拾到銀行卡應交到銀行卡所屬的有關金融機構或派出所,而不應貪小便宜佔為己有。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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