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原副主席受賄768萬被判終身監禁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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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原副主席受賄768萬被判終身監禁
2011-04-0923:54 中港台時間|2012-09-1311:2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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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4月09日訊】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李堂堂由於收受賄賂人民幣768萬餘元,被判處終身監禁,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據《明報》報導,4月8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李堂堂受賄一案昨在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指出,56歲的李堂堂在任陜西寶雞市委副書記、咸陽市市長、陜西省副省長陝期間,為14個機構或個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受賄共768萬餘元,被判處終身監禁,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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