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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F總裁案 法官來頭也很大
2011-05-1816:02 中港台時間|05-1816:0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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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8日報導】(中央社台北18日電)美國曼哈頓刑事法院法官傑克森(Melissa C. Jackson)16日將國際貨幣基金(IMF)總裁史特勞斯卡恩(Dominique Strauss-Kahn)送進牢房,獲全世界矚目,但她原本在司法界就是風雲人物。

根據「美聯社」報導,她來自法律及政治世家:曾祖父是已故前總統羅斯福(Theodore Roosevelt),祖父是曾任美國司法部長及最高法院大法官羅伯特.傑克森(Robert H.Jackson)。

傑克森不准涉嫌性侵飯店女服務生的史特勞斯卡恩交保,下令收押,這是她生涯中最受矚目決定之一。

但其實如很多曼哈頓法官般,她之前曾審理許多高知名度的大案,包括饒舌歌手布朗(Foxy Brown)在美甲沙龍鬧事案,甚至逮捕一名在自家公寓養虎反遭咬傷的男子。

做為刑事法院法官,多數被告都是因行為不當及違法而首次到庭應訊,傑克森需在無數案例中,做出是否可交保的重大決定。這些案例包括涉嫌違反的基金交易案到2003年惡名昭彰遭虎吻案(該寵物受傷,飼主最後也因公共危險罪被判刑)。

她於12月接受美聯社訪問時:「每件案子都經過相當複雜分析。我們對自己工作確實嚴肅以待,且不願因誤判將人關進大牢。」(譯者:中央社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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