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7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夏雨綜合報導)中共《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7月1日生效,美國和歐盟週四(7月2日)對此法表示關切。該法律為中共針對境外人士採取行動提供法律依據。
中共於3月通過了這項法律。新法第63條規定,任何「境外組織和個人」,若「旨在破壞中國(中共)民族團結與進步或製造民族分裂」,均須承擔法律責任。另一條規定,所有中國公民均有「維護民族統一和各民族團結的義務」,反對任何「外部勢力」以「民族、宗教和人權」為藉口干涉民族事務。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在一份聲明中稱中共該法律「存在問題」,因為它迫使身處中國境外的人員「積極推動中國共產黨的『民族團結』議程,否則將面臨中共當局的報復」。
「美國將維護自身主權,並保護個人免受外國政府和政權的過度管轄侵害;這些政府和政權試圖在美國境內壓制、恐嚇、騷擾、傷害或脅迫相關人員。」國務院發言人表示。
近年來,美國加強了對1917年《間諜法》部分條款的執行力度,該法律旨在遏制外國代理人在美國領土上的活動。2023年,有人因涉嫌在紐約運營中共「祕密警察站」而被起訴。
保護衛士報告顯示,中共政府在美國的紐約市、洛杉磯、舊金山、休斯頓設有祕密警察站。
歐盟發言人也在一份聲明中表示,該法律可能會進一步限制少數民族在文化、語言和宗教方面的權利。
該發言人補充道,應根據國際人權標準及北京在聯合國框架下的承諾來維護這些權利。
「我們對該法律的域外適用表示關切。歐盟反對違反國際法的第三國立法域外適用。」該發言人說道。
「我們呼籲任何第三國不要試圖在歐盟境內或其它地方實施跨國鎮壓。」
人權組織此前曾指責中共試圖利用國際刑警組織的「紅色通緝令」,促使外國政府在境外逮捕那些因政治因素而被中共通緝的人員。
這項法律在台灣引發了擔憂,人們擔心該法可能為中共追捕其視為「分裂分子」的台灣人提供法律依據。
台灣陸委員週四發表聲明稱,台灣政府將與理念相近的國家合作,「抵禦中國共產黨的威脅」。
聲明補充道:「這是通過惡意跨國鎮壓手段進行的恐嚇與脅迫。」
中共法律體系在台灣並無管轄權或權威,而台灣政府也拒絕承認中共主權主張。
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表示,第63條可能被用來為針對海外公民和活動人士的跨國鎮壓行為辯護;這些人受到據稱由中共非官方「警務站」以及學生或文化團體組成的網絡監控。
國際特赦組織副區域主任莎拉‧布魯克斯(Sarah Brooks)本週表示:「無論何人、身處何地,只要和平倡導中國少數群體的權利,都可能被定性為破壞『民族團結』。」
布魯克斯指出,在此語境下,「團結」並非指「不同社群間的諧和」,而是指與北京的政治路線保持一致。
(本文部分參考了路透社的報導)
責任編輯:任子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