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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德華推出代言服飾廣告
2005-12-05 09:23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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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四日電)劉德華為某服飾代言的冬季廣告5日推出。廣告中,華仔在晴朗的早晨出發,轉頭即遇上大風雨;換上代言風衣擋雨後,又再帶笑而行,轉入白雪飄飄的世界;隨即速迅換上冬裝,帶著滑雪板滑雪去。

這支以新台幣七位數字投資製作的廣告片,是華仔繼電影「江湖」及新歌「繼續談情」MV之後,第三次與導演黃精甫合作,黃精甫選用全電腦控制的攝影機拍攝,不論拍攝速度,都可以重覆複雜的鏡頭運用及動作,創造特別的特技視覺效果。

三個不同佈景中,華仔覺得最特別是下著雨的大廳,以及佈滿白雪、充滿浪漫的小屋。他說,平日走在街上淋雨的機會很多,坐在家中大廳淋雨的滋味卻從來沒有試過。所以,華仔在等侯期間,就打著傘坐在大廳沙發中;又在人造的大雨之下,向工作人員狂踢水,要大家一同陪他濕身,展現他的赤子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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