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陳富松涉製售毒品 武漢判死刑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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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陳富松涉製售毒品 武漢判死刑
2006-01-0416:14 中港台時間|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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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4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四日電)法制日報今天報導,台灣人陳富松涉嫌製售及走私安非他命一百六十多公斤,近日被湖北省武漢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死刑。

六十歲的陳富松是基隆人。據檢方指控,一九九五年至二零零四年四月,陳富松逃至福建、浙江、河南等省,以興辦養雞場、發展養殖業為掩護,夥同他人非法製造、運輸、走私毒品,並至內蒙古通遼市非法購買用於製造毒品的化學物品。

一九九五年十月,陳富松被警方逮捕,關押福建看守所。隔年八月,陳富松利用被帶出看守所看病機會,要求看守人員將他帶到情婦熊萍的出租屋,然後由事先埋伏的熊萍及三名男子將看守人員麻醉捆綁後脫逃。

二零零四年四月,陳富松的同夥在武漢販毒時被捕,警方並一舉逮獲陳富松團夥。

武漢市中級法院近日以製造、走私毒品罪和脫逃罪判處陳富松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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