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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佛州一男子24年冤獄獲賠逾百萬
2008-04-11 09:19 中港台時間|04-10 20:4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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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1日訊】(明報新聞網2008年4月11日報導) 美國佛羅里達州當局因為錯誤將一名男子定罪,令他坐了24年冤獄,向該男子賠償125萬美元。

該名現年46歲的男子,在1982年被法庭裁定2項強姦及1項持械行劫罪,被判入獄130年。但到了2006年,透過脫氧核糖核酸(DNA)測試,證實他跟案件無關,當庭釋放。

佛州州長克里斯特在簽署賠償令時表示,明白到無論多少錢也不能彌補對方失去的時間。該名男子在獄中修畢一個教育學位,並且擔當園丁,獲得滅蟲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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