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會違反伊斯蘭法律 奈及利亞歌手被判刑 | 大紀元
大紀元
演唱會違反伊斯蘭法律 奈及利亞歌手被判刑
2008-07-02 13:21 中港台時間|07-02 24:31 更新
0

【大紀元7月2日報導】(中央社奈及利亞拉哥斯一日法新電)官方新聞社NAN報導,奈及利亞北部一個伊斯蘭法庭判處一名女歌手兩個月徒刑,或易科五千奈拉(奈及利亞貨幣單位,約新台幣一千三百一十元)罰金。這名歌手因舉辦演唱會而被判罪。

三十四歲的梅葛米被位於包奇州希拉的伊斯蘭法庭判刑,新聞社表示,這名女歌手與其他兩名演出者一起被伊斯蘭警察逮捕,他們在音樂會中演奏傳統音樂。

報導說,女歌手已經認罪。

法庭庭長丹貝巴在判決中指出,法庭這名歌手違反伊斯蘭的「沙里亞法規」第九十五及三百六十五條規定。

奈及利亞北部以穆斯林為主要人口的十二個州,自兩千年以來就施行被稱為沙里亞法規的伊斯蘭法律。

標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