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众议员提案禁收房屋转售费 | 大紀元
大紀元
美众议员提案禁收房屋转售费
2010-11-01 13:54 中港台时间|11-01 13:58 更新
0

【大..;11月01日讯】(大..;记者吴英编译报导)最近房屋转售费(resale fee)成为房地产新闻的焦点,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消费者应了解这笔费用的内涵。

据Realty Times报导,所谓房屋转售费系指,建商完成新屋后的99年内,可以收取该屋第1次交易及其后所有转手交易房价总额的1%。很多买卖房屋的消费者并不清楚房价内含这笔费用,甚至不知道其明列在房屋买卖合约中。

该报导说,房屋转售费,也被称为资本回收费(capital recovery fee)或私人转让费(private transfer fee),隐藏在销售合约,购屋者在签约时如果未详细阅读合约,等于将1%的房价无条件地拱手缴给原始建商。

文章引述纽约时报的报导称,这笔费用是提供建商获得资金的创新作法,可用以作为申请贷款的担保,或予以证券化而在华尔街上市征集资金。

报导指出,转售费普受建商欢迎,但其合法性现在受到质疑。今年9月美国众议员沃特斯(Maxine Waters)及锡尔斯(Albio Sires)提出“家庭资产保护法(Home Equity Protection Act of 2010)”,以修正“房地产收费程序法(Real Estate Settlement Procedures Act)”,禁止收取房屋转售费。

转售费的争议引起美国社会大众的注意,并直接促成“终止华尔街房屋转售费联盟(The Coalition to Stop Wall Street Home Resale Fees)”的成立。该联盟认为转售费对房价毫无助益,只是一种欺骗屋主的掠夺性收费,所以他们支持众议员提出的修正法案,并表示该法案系保障消费者权益,也是拯救已遭滥收不当费用的房市交易的重要起步。

“责任贷款中心(Center for Responsible Lending)”资深政策顾问富格特(Evan Fuguet)表示,家庭资产保护法是避免增加屋主不必要费用的重要法案,房屋转售费对屋主没有任何益处,和次级房货一样,这只是一项不负责任的费用。

文章说,美国联邦住房金融局(federal housing finance agency)为了遏止转售费,提出类似的管理规则,禁止房利美(Fannie Mae)和房地美(Freddie Mac)两房贷公司提供或购买含有转售费的抵押贷款。

标签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我们
请进入安全爆料平台
守护善良正义,值得奋战到底
..;电子报
一旦重大新闻发生,我们会立即发送到您的电子邮箱
Email Icon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