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拟对通奸者 恢复石刑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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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富汗拟对通奸者 恢复石刑
韩婕
2013-11-2608:11 中港台时间|11-2609:1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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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2013年11月26日讯】(大..;记者韩婕编译)阿富汗司法部25日表示,政府正在考虑恢复对通奸实施石刑(用石头打死),可能回复塔利班执政时期的残暴刑罚。

在阿富汗司法部正考量的刑法修正草案中,考虑加入对已婚通奸者执行的石刑和对未婚违法者施加的鞭刑。这一修订法案成为法律,还需要由议会和阿富汗总统批准。

阿富汗司法部刑法部门领导人阿泽米(Ashraf Azimi)证实,草案中包括以石刑处死。

草案条款指出,“石刑应在预先决定地点当众执行”;如果“通奸者未婚”,应判处“鞭刑100下”。

根据阿富汗现行法律,奸淫将面临长期监禁。

人权观察(HRW)亚洲区主任亚当斯(Brad Adams)说:“在塔利班政府垮台12年后,卡尔扎(Hamid Karzai)政府可能恢复石刑惩罚,实在令人震惊。”他说,卡尔扎必展现对人权的基本承诺,立刻拒绝这项提案。“阿富汗承诺改善人权问题,去年获得160亿美元的援助。”

阿富汗是一个极端保守的穆斯林国家,婚外性行为及婚前性行为被视为禁忌,可能会导致家庭之间的流血冲突。

石刑在塔利班统治地方,被广泛采用,目前其控制地区仍然实行。去年7月,在首都喀布尔以北60公里处的村庄,一名21岁的女子因通奸被石头砸死。

(责任编辑:李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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