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 带现金一万欧元进欧盟需申报 | 大紀元
大紀元
反洗钱 带现金一万欧元进欧盟需申报
诸葛林德国
2015-07-1817:23 中港台时间|07-1819:45 更新
人气 173

【大..;2015年07月18日讯】(大..;记者诸葛林德国报导)欧盟2009年生效的反洗钱法案规定,所有进出欧盟国家的旅客,随身携带的现金和有价证券总值不得超过一万欧元,超过一万欧元的,必须在入境时主动向海关申报。未申报或申报过少的,海关有权没收超量部分并根据携带现金总额处以罚金。

这里指的有价证券包括支票、汇票、股票等,还包括早已不在市面上流通的、但可在特定银行兑换成欧元的各国以前的货币,如德国马克等。外币则按入境当天的汇率换算成欧元,纪念币和金币不会按钱面上的价值计算,而是按当天购买价格计算。贵金属和钻石不算现金。

若海关发现未申报或申报过少,则有权处以罚金,上限为100万欧元。罚款通常为携带金额的四分之一,但也有例外。有一个实例:有人携带1.2万欧元没有申报,被罚款1800欧元。

上述规定主要是为了打击跨国洗钱、逃避税收等犯罪行为,对于普通旅客来说,没有任何影响。

有些从中国入境欧盟的人携带大量现金,因对规定不了解或有顾虑而未申报,所以被海关查出后被罚。其实只要依法向海关申报,说明现金的合法来源和用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纳税证明,并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责任编辑:余平

标签
相关专题: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