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7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湾综合报导)中华民国国防部某空军雷达站3名军官、士官,分别涉嫌刺探公务秘密,或交付军事机密给遭中共渗透的黄姓地下钱庄业者换取贿赂,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高雄高分院)今天(15日)宣判,3人分别被判处2年至8年半不等徒刑,黄男在银行上班的胞妹因协助洗钱涉犯多罪,遭判处4至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检方调查,已潜逃中国大陆的黄男自2019年间起,受中共派遣人员“王志勇”,绰号“勇哥”的男子指示,在台以开设地下钱庄为幌子,针对现役军人经营放贷业务,利用网际网络资讯广告,刻意接触急切需要钱财的国军军官、士官。
黄男先透过招揽借贷的方式,借款予现役军职人员,之后再以提供汉光演习等相关军事情报,可获取报酬的方式,借机拉拢、吸收该借款的军职人员,加入组织,为“王志勇”刺探、泄漏、交付相关公务秘密、国家机密、国防机密、军事机密等资料。
黄男胞妹黄女在案发时任职于银行,她多次协助掩饰行贿军人的贿款金流,涉犯一般洗钱罪;另外,她曾与母亲前往高雄左营某银楼,提领地下汇兑管道汇入的100多万元现金(新台币,以下同)以规避申报,涉犯特殊洗钱罪。
台湾高雄高分院今天指出,黄姓钱庄业者等违反国家安全法等案件,经合议庭审理后宣判,空军第六雷达中队3D机动雷达分队飞管及雷达修理胡姓上士,于2021年9月至10月31日,接续将军事机密及公务上应秘密之A、B、C、D等电磁记录交付予黄男及“王志勇”,因而接续收受贿赂共205,000元(含免除债务10万元借款),犯交付军事机密于敌人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褫夺公权4年。
空军第七飞行训练联队联队部作战科作战官陈姓上尉,于2022年6、7月间,将军事机密之E文件泄漏予黄男及“王志勇”,因而接续收受贿赂共10万元;另陈男于2023年7月17日至20日,接续将军事机密F、G等文件泄漏予黄男及“王志勇”,因而收受贿赂共10万元(即F文件部分。至于G文件部分仅止于期约阶段)。他犯泄漏军事机密于敌人罪,处有期徒刑6年,褫夺公权4年;又犯泄漏军事机密于敌人罪,处有期徒刑7年,褫夺公权4年。应执行有期徒刑8年6月,褫夺公权4年。
陈姓上士于2023年12月11日中午12时39分之前不久,在空军第二联队联队部后勤科办公室内,趁同办公室之空军第二联队后勤科少校后勤官休假离营机会,登入公务电脑,刺探公务上应秘密之H电磁记录,犯为大陆地区派遣人员刺探秘密罪,处有期徒刑2年。
责任编辑:叶紫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