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扶贫公司老总昧心劫贫贪污千万判死刑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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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扶贫公司老总昧心劫贫贪污千万判死刑
2004-12-2310:45 中港台时间|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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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12月23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二十三日电)喧腾一时的广东省“扶贫经济开发”总公司总经理薛长春贪污案,近经广州市中级法院审理终结,一审判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北京青年报报导,薛长春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广东省扶贫经济开发总公司于一九九三年成立,属全民所有制企业。

法院认定,被告薛长春职扶贫公司总经理重任,竟借机贪污公款一千零九十八万元人民币;挪用公款三百零二万五千元,因而判处死刑。不过,薛长春已当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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