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0月15日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最近公布了移民局于2005年12月27日的一份备忘录,对移民局于2006年5月12日发布的一份内部备忘录的指导意见加以解释和澄清,以问答的形式对移民局各个服务中心如何处理受2000年发布的美国21世纪竞争法案(AC21)影响的与I-140职业移民申请的可携带性(Portability) 和H-1B六年以上延期有关的问题提供指导。
上周本所撰文讨论了I-140可携带性的有关问题,本周我将主要以问答形式介绍H-1B六年以上逐年延期有关的问题。
问:符合H-1B六年以上延期的申请人是否需要先递交一份I-129表格申请将H-1B六年期限所剩的日期用尽后才可以申请六年以上的延期?
答:不必。如果申请人符合H-1B六年以上延期的条件,六年以上的延期在H-1B不到六年时就可以递交并获得批准。但是如果六年以上延期的理由是劳工纸或劳工移民的申请(I-140)已经递交了一年以上,那么六年以上的延期一次只能批准一年。
问:H-1B六年以上延期的申请最早可以什么时候递交?
答:只要H-1B六年以上延期申请人的劳工纸或I-140申请在此申请人所要求的H-1B开始日期前累计超过一年便可以递交H-1B六年以上的延期申请,即使在H-1B延期申请递交时劳工纸或I-140申请递交的累积时间还不到一年。
问:在劳工纸替换受益人的情况下,是否劳工纸原受益人和新替换的劳工纸受益人都能申请H-1B六年以上的延期?
答:不可以。只有劳工纸目前的受益人(新替换的劳工纸受益人)才有权享受H-1B六年以上的延期。
问:如果申请人在其他方面符合H-1B六年以上延期的条件但是I-140申请被拒,申请人按时向移民局行政上诉办公室(AAO)递交了I-140上诉并有正当的上诉理由,在I-140上诉等待审理期间申请人是否可以申请H-1B六年以上延期?
答:可以。在现行的法律下,只要I-140被拒的决定有可能被推翻,移民局在审理H-1B六年以上延期的申请时将不视I-140的被拒为最终决定。
问:申请人的劳工纸申请递交超过一年并已经获得批准,但申请人的I-140/I-485申请还未递交,在这种情况下移民局官员是否应当拒绝该申请人的H-1B六年以上延期申请?
答:不应当。在现行的指导意见下,H-1B六年以上的延期申请不应仅仅因为没有递交I-140申请而被拒。
问:如果申请时间超过一年的劳工纸或移民申请是由H-1B雇主以外的其他雇主递交的,移民局是否应当拒绝该申请人的H-1B六年以上延期的申请?
答:不应当。法律并没有要求劳工纸或移民申请的雇主与申请H-1B延期的雇主相同。
问:H-4 家属是否有权享受H签证六年以上的延期?
答:是。H-4 家属有权享受H签证六年以上的延期如果H-4家属符合H-4的要求且H-1B主申请人符合六年以上延期的条件。这里包括那些在成为H-4家属前持有其他签证的申请人。
本文仅为有关法律知识简介,不为本所法律意见。如需个案法律咨询,请与张雪梅律师联系,电话:(770)457-5888,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址:www.zylawyers.com, 地址:Zhang & Yan Law Offices, 2971 flowers Road South, Suite 265, Atlanta, GA 3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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