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中选会提出新大选日期 最高法院驳回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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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中选会提出新大选日期 最高法院驳回
2006-05-1622:23 中港台时间|2000-01-010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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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5月16日报导】(中央社曼谷十六日法新电)泰国三个最有权力的法院|最高法院、行政法院与宪法法庭今天驳回以十月二十二日作为举行新的国会大选日期的建议,并要求举办上个月引发争议的中央选举委员会辞职。

三大法院举行一小时会议后表示,现有的中选会不应主办下次大选。

最高法院发言人查拉代表三大法院发表谈话说:“如果中央选举委员会不辞职,我们无法担保会有一项自由而公正的选举。”

他告诉记者说:“中选会必须辞职,否则必须为任何未来对国家的伤害负责。这个中选会没有理由继续主办大选。”

中选会昨天开会讨论主办新大选的问题,并且提出在十月二十二日举行国会大选的议案。政府对于日期拥有最后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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