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3月16日讯】 "庞然世界二疯子,毛林发作几下抽搐,几下嚎叫,踞功自傲,夸口最舵手,世界革命谈何易,漩竭急转碰石岩。迫害毛急,亿万命竟玩忽,独夫欲名,惟君命有所不受。须自主,沉舟侧畔千帆过,民意歌盖君之代,天皇战歌遭唾骂。顶礼膜拜,必战灾情势急。"
刘文辉,一代伟大英雄男儿,被毛氏专制暴政以[反革命罪]由上海当局枪杀于 1967年3月23日,次日凶神恶煞般的公安强令烈士母亲交纳子弹费四毛!刘英烈的所谓罪行乃两篇文章.上述是他的一首[ 反诗].
.刘文辉英烈千古
"今天一九六七年三月二十日阎罗殿的判官到监狱来,催我明或后将开群众大会要我态度老实,言明将视态度而改判与否。我斗争很激烈。我当然立志于"将头颅钝屠刀,血溅污道袍",也即站着死,不跪着生。这是必然宗旨。但是我最大的遗恨是不能做更生动更重大的贡献与人民。如今我可谓风华正茂,血气方刚,更因毛 (泽东)江河日下, 气息奄奄之际。我多么想活下去,再来个反戈一击其死命啊!我应当为祖国为人民多做些事啊!"
谁说中华无男儿?!谁言中华民族系天生的奴隶?!谁称黄种人天生劣等?!谁云中华文明应当死亡?! 谁曰中华文化应当靠边?!吾国正宗文化文明能培养出刘文辉、林昭、遇罗克、王申酉、张志新、李九莲、钟海源、王榕芬、陆洪恩这样的英雄豪杰!胡锦涛及中共流氓独裁专制暴政犯罪集团,难道还不快快还政于民还权于民?! 否则等待你们的会是什么难道还不清楚吗?!南郭敬告胡温及全体中共党员,立即解散退出中国共产党,是你们唯一正确最佳选择,否则等待你们的必定是天灭中共! 地灭中共!民灭中共!如果连这都看不出来,那你们真正货真价实的白痴呵!不过,120万中共高干子女亲属携巨资移民英伦美利坚大洋洲的现实在在表明, 中共当权集团并非白痴,实乃精明过头了!不义之财不可取,吾友孔子如是至理名言.否则必将报应,不是现世现报便是来世!
.上海市中级法院刘文辉[反革命案] 刑事判决书
我落着眼泪轻声念给母亲听。判决书上罗列着刘文辉罪行:1957年"疯狂地攻击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大肆污蔑我历次政治运动和各项方针政策",1962年"为首组织反革命集团,阴谋劫船投敌。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开展后,竟针对我党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编写了反革命的'十六条',分别散发到全国八大城市十四所大中院校,用极其恶毒的语言咒骂我伟大领袖;疯狂攻击我社会主义革命新阶段是 '穷兵黩武主义的新阶段',社会主义制度是'战争的策源地',诬蔑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是'全民大迫害'。同时大肆宣扬资产阶级的 '和平、民主、平等、博爱',竭力吹捧苏修、美帝……"刘文辉 "是一个罪大恶极、拒不悔改、坚决与人民为敌的反革命分子",为"确保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顺利进行 ","判决反革命犯刘文辉死刑,立即执行"。另一纸是法院给刘宗汉的"通知":反革命犯刘文辉,已由本院判处死刑,并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我院于一九六七年三月二十三日将刘犯文辉执行枪决。 "
如此荒唐如斯蛮荒的中共专制暴政法院当年就是这样判决反革命案的,如今中共暴政法院判决颠覆国家政权案与煽动颠国家政权案本质并无两样!从该判决书中不难从字里行间看出当年全体国人包括知识份子皆被长期洗脑欺骗愚民恐怖变得白痴一般 ,整天只会高喊毛主席万岁万岁万万岁!林副统帅健康健康永远健康!早请示,晚汇报,大跳忠字舞……而中华民族真正伟大的英雄刘文辉、 林昭、遇罗克、王申酉、张志新、李九莲、钟海源、王榕芬、陆洪恩、竞仅因他们有思想有见解有分析有判断有知识有智慧,更重要的是有独立人格有真知灼见有真理而命丧黄泉!甚至临刑前被强暴、割喉、割乳、割阴、活体取肾!而且亲人不敢收尸,以致英烈遗骸灰飞烟灭.
.天哪!
(一九六七年)"三月九日四时许,我在法警强力驯逼之下,在不大于五平方的私堂(即法庭)与外人隔绝,由检察院一人给我检察院起诉书,五分钟后仍由他代表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我死刑,立即执行。仅隔二小时左右,高级人民法院就传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事实上,我的上诉书刚写好,高院高明未卜先知,如此猴急,只能证明我使他们十分害怕,惟恐我多活一天来反抗他们的残忍,此外说明披法袍的法者是多么遵纪守法啊!庄严而郑重的法律程式手续总是到处被他们强奸。 "
马亚莲因强迁受害上访二次被强制劳教,上海黄浦法院不顾马女士及律师强烈抗议三次强行[在看守所内公开]开庭; 郑恩宠案上海第二中院开庭当日竞特意清空全院各庭皆放假唯审郑案!郑被判三年与他享受审部长级待遇不无有关,[四人帮]也不敢侈望如此高规格待遇吧?至于近年来审理颠覆国家政权案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几无例外, 全部假案涉国家机密行秘密审判!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前提与基础,尽管未必保证实体公正,若无程序公正则决无实体公正.吾自1984年7月始成为出庭律师 ,耳闻目睹司法黑暗每况俞下,司法不公日益猖獗,贿赂公行,腐败盛行,这正是促使我从功成名就的海事大律师突然变成中国人权律师的内在动因. 因为我认为伟大的律师应当 "为了早日实现中国人的思想、言论、出版、新闻、舆论、结社、教育、讲学的真正自由;为了中国早日摆脱共党专制暴政的奴役;为了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宪政的新中国;为了推动政治体制的改革革命,推动立法司法体制的彻底变革而战!"因此南郭于2003 年1月底决定从功成名就的海事律师变成风险巨大收入低微的中国人权律师,专门为政治良心犯、宗教信仰自由犯、强迁及劳工等人权案件辩护.
.烈士遗书
"此遗书一定要保存好,让我死得明白。我说它是私堂并不污诬它。我的亲人,我将死去,我为什么被害,因为我写了二本小册子:《冒牌的阶级斗争与实践破论》《通观五七年以来的各项运动》,此稿被红卫兵抄去。另一本是传单"反十六条 ",其中分类分条为:"穷兵黩武主义的新阶段","主流和曲折","敢字当头,独立思考,反对教条,自作结论" ,"论群众在切身痛苦中教育自己","反对毛的阶级斗争理论","正确对待同胞手足"," 区别对待党团干部","警惕匈牙利抗暴斗争的教训","民主主义者在抗暴斗争的旗帜下联合起来","关于自杀与拼杀" ,"武装斗争的部署","里应外合","知识份子问题","主张部队研究它、批判它 "。此传单是由忠弟(刘文忠被判13年徒刑)投寄出了事故,也正是我被害的导线。你们了解我的情操,它可以用诗概括之:"从诬'反、右、坏、修、资 '。非资非奸非乖暴。反右幸尝智慧果,抗暴敢做普鲁米。锁国应出土玄装,焚坑犹落揭石子。今赴屠场眺晨曦,共和繁荣真民主。"
1957年邓小平主持毛泽东幕后操控的反右以所谓引蛇出洞的阳谋,将中国近450万人打成右派和中右分子;不计其数的中青年才俊惨死在中共劳狱或强劳农场,其阴森恐怖《夹边沟记实》有生动具体描述,实质上将当年中国知识份子中直言正直有思想者全部一网打尽 .因此,随后大跃进、大炼钢铁、人民公社超英赶美等荒唐至极的群众运动一个接一个;直接造成1959年至1961年间饿死至少三千万农民的今中外空前绝后惨绝人环的人祸;大批右派被判刑劳教开除公职遗返原交群众监督劳动改造!99 .999%的[右派 ]从此听天由命,逆来顺受,全体国人全变成了哑吧白痴,然而,英杰刘文辉没有停止学习思索,更令人敬佩的是,他决不停止战斗!明知面对的是穷凶极恶的流氓暴君,明知随时可能人头落地,他义无反顾选择了探索真理丰富学识思想英勇抗暴。明知不可而为之的大无畏勇气在他身上得以淋漓尽致的发挥。
.刘文辉烈士的在天之灵安息否?!
" 我是个实行者,敢说更敢做。如今就义正是最高的归宿。我在经济上对家庭大公无私,在政治上为祖国大公为人。这正是你们有我而自豪之处。所以我要求你们不要难过,不要从私情上庸俗地赞扬我,应明智些不因当局的压迫、愚弄而误会我的生平。我相信死后我国的民主主义者、共产党中的现实主义者朝着世界潮流行驶。中国是会有希望的,那就是民主、自由、平等。 "
英雄情怀感天动地,在那人妖不分是非颠倒的年月,更显刘文辉思想的光辉伟大。
.刘文辉血书应当成为中国青少年必读
"毛作为个历史人物对中国人民是有功绩的,但自55 年后就转化到反动方面去了。整个世界在变化,但他竟这样昏聩、刚愎自用、居功自傲,自翊为救世主,以至内政、外交竟是乱弱难定,估计越来越冒险,将成为我国家的灾星。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正是强制人民服从己意,清除异己,其方式退居幕后,暗施毒箭,指使亲、宠、奸,把天下搞得昏天暗地,愚弄群众,混淆是非, 独夫欲名,玩亿万性命,冒天下之大不韪,孤注一掷,拼其伟大理想之实现。"
先驱者英雄的思想是多么清晰?!当年节9.999%国人皆如白痴一样苟活之际,刘文辉难道不是中国最伟大的英雄吗?!
.刘文辉烈士后继有人!
"我坚决反对锁国排他主义、军国主义、反民主自由、反经济实业、焚书坑儒主义、阶级斗争恶性报复为奴役人民的手段,反对所谓解放世界三分之二的人民之谬论。所以作为匹夫有责,我就愿意敢与毛斗争。这才是死得其所,重于泰山。我的家庭不要因悲痛、受侮辱和受迫害而误解我,不相信我。我的正义行为一时不易证明就留待日后吧!" 阅英雄血书,想当年英雄心境情思,令吾今夜热泪长流不止!
.男子汉的情感至深
"外甥们成长吧!要相信烈士遗书的价值。我的血不会白流。请把我的诗与血书铭刻在烈士碑上,不要枉我此身。视亲人能见到我立碑的荣幸。等毛政权倒台后,作为烈士的我必能恢复光荣,洗涤家庭所蒙受的污垢。我在第一所1211,在沪监牢号167 (761号)。我的手与脚被铐着,不准我写信和要求见亲人。此遗书是写上诉书时偷写的,请秘密妥善保管。请你们将此书交给我弟弟,另有我诗词七首分别收藏在衣服中".
有朝一日南郭定将刘文辉英烈的血书立碑于天安门!
.刘文辉,一个中国人千秋万代应当永远铭记的伟大英豪!
"但我确信我的上诉只能在毛政权垮台后提出,我将向人民上诉毛的阶级斗争理论与实践是反动的是奴役广大人民的;我将向先烈们上诉毛贪天之功为己功,把先烈血换下的事业作为实现自己野心的本钱;我将向社会贤达上诉,毛焚书坑儒迫害异己,愚民毁纲,亡国亡民;我将向祖国上诉,我作为爱国志士反对毛的战争政策,毛的锁国排他主义;我将向世界人民上诉,我是个国际主义者,我反抗毛所谓解放三分之二人类的谎言野心。
我将死而后悔吗?不!决不!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从来暴政是要用烈士血躯来摧毁的,我的死证明毛政权下有义士。我在毛的红色恐怖下不做顺民,甘做义士!
辉
写于1967年3月20日"
林昭、遇罗克、王申酉、张志新、李九莲、钟海源的光辉事迹早已家喻户晓,而中华民族最优秀最伟大的男儿,迄今中国人又有几人知晓?中国大中学生、教授、律师、法律人呢?!难道我们不应当反省为什么?!!!
.强烈质问胡锦涛!
汝要向北朝鲜金正日学政治是否你所说?!汝知道北韩正在重演吾国[三年'天灾'] 饿死数百万人的悲剧吗?!阁下知道北韩真相吗?!你妄图恢复毛式专制暴政,挥霍纳税人数千万血汗钱建什么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南郭建议阁下精读陈泱潮先生之《特权论》汝充耳不闻,你那算门子马列信徒?!南郭之所以公开鄙视阁下,上述是主因;还因为汝实在小肚鸡肠假公济私公报私仇非法剥夺本大律师执业权;因为汝对中国人权律师及人权活动家屡屡下毒手!更因为汝指派特务远度重洋暗害我最敬重的当代伟大的诗人黄翔!你一日不停止汝之下流愚行,南郭一日不放过汝等流氓政客!鉴于汝党非法撑控一切媒体,南郭只得此一角转达我向你提出的严正敬告。
除非阁下立即下令开放党禁报禁言禁,立即无条件释放全体政治犯,良心犯,信仰犯,宗教犯;汝之[和谐社会,政治文明,司法文明,民主,三个为民,八荣八耻],吾皆视之为狗屁!
.上海当局之阴险狡诈盖世无双!
当年吾仅闻林昭被枪杀后,公安居然勇敢地赴其母亲处索要子弹费五角!今闻刘文辉英雄被枪决后,公安同样恶恨恨地向他母亲索取子弹费四毛!上海人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流氓沈永明,合为原天易律师行合伙人一年创收不到三万元,依情理他至少应分摊三分之一成本及费用即33 万元,本大律师信守口约,仅要求他承担人民币5万元亏损,此流氓博士居然连区区五万元也拒付!而他是个在大上海拥有四套高档外销房的[穷美国律师]!可见上海文化之耻!否则如何可能收取子弹费,如何可能经过北京大学,及华盛顿大学高等教育的上海人仍然如此下流无耻?!若非沈永明坑我至少20 万元,南郭何至于被迫流亡海外,至少也能坚持在国内战斗四年而没有经济后顾之忧!
从枪决林昭烈士,刘文辉烈士的法院,从胡判郑恩宠,瞎判王水珍、马亚莲的法院,从非法软禁郭国汀律师的上海公安国安司法局,足证上海政治司法环境阴暗至极。难道冤枉了大上海?!
.英雄的语言
文辉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宁愿做当代的顾炎武、谭嗣同、中国的普鲁米修斯!辉哥决定,向全国北大、清华、复旦等14所最著名的大学投寄这14封匿名信。 " 人人都像爸爸这样逆来忍受","全让毛泽东一人专制独裁,为所欲为,中国迟早会退到封建旧社会去!"要发扬母亲的傲骨抗争,学习历代志士仁人'挽狂澜于 既倒'的大无畏精神。古今中外,反专制反独裁,必然有人以身许国,抛头颅、洒热 血,唤起苦难而软弱的民众奋起反抗,那末,今天就从我刘文辉开始吧!让我来当 "反文革第一人",让我来抛头颅洒鲜血吧!"说毕,他猛然站立起来,面对窗外漆黑色的夜空。在他铜像铮铮、视死如归的身影边,我也热血沸腾。"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我还记得辉哥在《驳文化大革命十六条》中那触目惊心的话语:"反对毛的阶级斗争理论"、"毛的社会主义革命新阶段是穷兵黩武主义的新阶段 "、"文化大革命强 奸民意,疯狂迫害民众,是全民大迫害","民主主义者在抗暴斗争的旗帜下联合起来!"他直言指出:"当权者人人正装,登天安门城楼掀起疯狂的红卫兵运动, 高唱世界革命,控制报刊广播,操纵全国舆论,对内暴行专政,镇压知识份子,焚书坑儒,推行愚民政策,比秦始皇更犹过之。处人人唯唯诺诺不敢言,陷社会暗无天日,使神州大地百业俱废,遍地饥饿,穷山辟乡,白丁文盲。工人不干活,农民不种田,学生不读书,教书者牛棚劳役,形形色色流氓高喊革命口号。武斗 伤民,抄家捕人,残无人道……"这绝不是一封意气用事的匿名信,而是辉哥用鲜血眼泪凝铸成的惊世檄文、醒世愤言,如黑夜中一颗飞驰的流星,光芒顿时照亮了世界;如黑暗中一道强烈的闪电,猛地撕破了漆黑的混沌……。
以上有关文字摘自烈士亲弟刘文忠回忆录《反文革第一人上海刘文辉之死》
今读此文夜不能寐,吾情不自襟泪如雨下泣不成声,边哭边读竟花了足足四个小时才读毕此篇英雄赞歌。仿佛与刘文辉的英灵相会,吾唯恭敬惶恐敬阅而已。想当年如果是我面临刘英烈同样的处境又会如何?这真是个难以回答的天问。因为我的性格与刘是那么相像,经历又雷同,当然洞察力远不如刘君,勇猛亦不如矣,但谁又能保证我不会走与刘圣人一样的道路?刘兄正是辜鸿铭老先生所称之 [真正的中国人]!@
2007年3月14日凌晨5点30分恭读
大.纪.元;首发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