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静芝:当“奸”情败露之后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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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静芝:当“奸”情败露之后
赵静芝
2008-12-06 16:51 中港台时间|2009-08-15 13:2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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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12月6日讯】拙文《大刀向告密者头上砍去》上周刊出后,据说温哥华华埠有个移民三十多年的香港老华侨已经气得吐血,正拿着菜刀满世界寻找本人,誓言要“好好教训一下赵静芝这个卖国老妖婆”。还有那些本身不干不净的侨团、侨媒等活跃人士,相信也是牙齿咬得格格响。至于,那些长期热衷“告密”者,更是气急败坏,恨不得扒了本人的皮。

我们习惯把这些“告密者”叫做华人中的奸细,简称“华奸”。说到“奸”,就让人想起出轨女人在床上的丰乳肥臀,或者 电影上戴着瓜皮帽、斜着眼瞅人,在墙脚边东张西望的主儿贼溜溜的眼神。前者叫淫妇,后者被唤作密探。中国盛产“汉奸”,早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海外华人中最近这些年“涌现”的一批“华奸”,确实成了华人社区一道“丑陋”的风景。为什么中国人堆里老出 “ 奸 ” 情,套用老愤青柏杨的口气:主要是中国人本身有问题。

有人曾经不无讽刺地下过这样的结论:中国是一个从上往下煽耳光 , 从下往上磕头的社会。人心坏了,这个民族要彻底翻身也难了。中国人喜欢告密恐怕也不是今天才有的。 2000 多年前大秦王朝的“变法家” 商鞅就说过:“国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乱至削;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强。”按照老商的论调,最好全国都变成奸民小人的世界,互相监督,君主则可以拱手无为,国家就可以长治久安。尽管秦朝是个狗屁不通的短命政权,但“告密”之风却绵延了下来。但商鞅推行的方法,在于连坐,也就是说,如果你不告密,自己也是奸人,要承担后果。海外是个民主自由的社会,你不当“华奸”,不去打别人的“小报告”,根本没有任何麻烦,最多就是当地大陆机构不把你当成“铁哥们”。据此,今天“华奸”行为的可耻,远甚于当年的那些告密者。

其实 “华奸”们在海外的日子也不好过,毕竟是在西方自由的社会搞见不得人的勾当,虽然自恃有人撑腰,但也不能特别显山露水。不过,温哥华的情况有点特殊,近年来,一些人“黑函”告密之风越来越半公开化,他们通过举报当地一些新老社团和移民的合法正常活动,从中获取大陆有关部门的“宠幸”和个人变态的快感。你要是认为这些人是出于对大陆专制社会的热爱,恐怕也是一种误解,因为他们对加拿大护照还是有深厚感情的。这样一来,就给加拿大政府出了难题,在我们这块多元融合的大家庭里,是否可以容忍那些利用加拿大民主来为专制政府吹喇叭抬骄子的害群之马的存在?当这些人的不法言行,给其他组织或者个人造成影响的时候,加拿大政府是否可以置若罔闻? 做鬼鬼祟祟的事情有恐惧之心是正常的。当年 康熙皇帝在接到曹寅和李煦的告密情报时,总是要在他们的奏折上既感激又严厉地批上 “ 知道了,小心!小心! ” 之类的告诫话,可见拥有生杀予夺大权的皇帝老子也不认为告密是一桩高尚的事情。因此,那些“华奸”背后的后台老板们也要掂量一下,纵容侨民去监督自己的同胞,究竟和维也纳领事协定的精神有多少距离?

回到本文开头的场景,我劝一些人冷静一点。我这里有几个简单的问题,想求教诸如加拿大华联会陈丙丁之类的头头脑脑还有把自己的青年、中年或老年贡献给“华奸”事业的人士。

你曾经给有关部门报告过自己同胞在加拿大的活动吗?你曾经接受过支持你的机构交办的特定任务吗?你曾经拿过特定组织给的钱财没有?我想不要他们面对上帝,就是面对华人一双双眼睛,他们都没有勇气回答。

有人说:华奸多,不在中共之强权,而在吾人之猥琐。信哉斯言!◇(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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