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异例 醉酒驾驶同行者被起诉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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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异例 醉酒驾驶同行者被起诉
2009-08-2621:51 中港台时间|08-2610:0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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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8月26日讯】(大..;记者高梦真日本报导)近几年,日本醉酒驾驶所导致的人命伤亡事件越加引起社会关注,除了醉酒司机外,发生醉酒事故的车辆内的同行者,是否也应当受到处罚的问题,也逐渐引起人们重视。去年二月日本埼玉县熊谷市发生的一起酒后驾车导致8人死伤案件,崎玉地方检察厅已于近期决定以“危险驾车致死伤罪帮凶罪”起诉同车的2名男子。此以帮凶案被起诉还属异例。

去年11月导致人命伤亡的醉酒驾驶者玉川清被告,以“危险驾车致死伤罪”一审时被判处16年徒刑,现上诉中。而同车内的两名同行男子,则由检察厅判定,2人在知道被告酒醉正常驾车困难的情况下,没有予以制止还搭乘,比违反道路交通法罪行更重,应以“危险驾驶致死伤罪帮凶”处理。

根据一审判决,事故发生在2008年2月17日晚间。醉酒后的被告玉川驾车以1小时接近120公里的速度行驶在限速40公里的车道上,在一拐弯处,被告的车连续与对面的两辆汽车相撞。结果导致2人死亡,6人受伤。

从被告玉川的醉酒检测中,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超出标准约7倍,据悉该三人是在居酒屋饮酒后,驾车导致人命伤亡事故。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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