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要蘋果賠4.2億美元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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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要蘋果賠4.2億美元
2012-08-17 10:49 中港台時間|08-17 10:5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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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7日報導】(中央社台北17日電)三星電子結束對蘋果專利侵權案的舉證,最後2名三星的證人估計蘋果應支付至少4.218億美元損害賠償。

據彭博報導,三星電子(Samsung Electronics)的證人、OSKR LLC索賠專家歐布賴恩(Vincent O'Brien)16日在加州聖荷西聯邦法院向陪審團表示,根據三星指控蘋果(Apple)侵犯其3項技術專利,他估計蘋果應支付2280萬美元專利費。

另一位專家、加州大學柏克萊商學院教授迪斯(David Teece)作證表示,蘋果侵犯了三星其他2項專利,專利費介於2.9億至3.99億美元,這是根據權利金費率2%至2.75%計算出來。

負責審理蘋果與三星侵權官司的美國法官高蘭惠(Lucy Koh)日前喊話,要訴訟雙方的執行長在陪審團進行商議前重啟協商。

2011年4月,蘋果率先從美國發難,控告三星,指控其Galaxy系列產品,抄襲iPhone系列產品,三星也不甘示弱,旋即反告蘋果侵權,如今雙方的官司纏訴已延燒4大洲。據彭博產業(Bloomberg Industries)估計,全球智慧手機市場規模上看2191億美元。(譯者:中央社趙蔚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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