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前建行行長王雪冰受賄恐難逃極刑 | 大紀元
大紀元
中共前建行行長王雪冰受賄恐難逃極刑
2002-11-07 11:1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人氣 11

【大紀元11月7日訊】(中央社台北七日電)前任中國建設銀行行長王雪冰涉及貪污受賄被撤銷十五屆中央候補委員職務、開除黨籍、移送法辦,不但結束他長袖善舞的銀行家生涯,北京學者認為高達數百萬元人民幣的巨貪情節,還將使王雪冰面臨比朱小華更重的刑罰,屆時王雪冰恐怕難逃極刑命運。

香港星島日報引述中國人民大學刑事訴訟專家陳衛東的說法指出,王雪冰案情遠較朱小華嚴重,他涉及數百萬元人民幣巨額貪污受賄案一旦成立,恐難逃極刑處置。

  陳衛東說明,中國大陸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規定,個人貪污受賄十萬元人民幣以上者,將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沒收財產﹔貪污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情節嚴重者可被判處死刑,並沒收財產。

  相對於此,也有專家估計王雪冰可能被判﹁死緩﹂,例如官方公布受賄金額為﹁數百萬﹂,就製造很大的迴旋餘地,因為受賄金額是否超過五百萬元是量刑的重要﹁分水嶺﹂,如果認罪態度良好,量刑將有所考慮。

  王雪冰曾在黑龍江建設兵團當過知青,文革後期以工農兵學員身分,回到北京外經貿大學就讀,成為英語系的高材生,他在銀行生涯期間常活躍於金融圈及上流社會,普遍被賦予「長袖善舞、擅長交際」的評價。(http://www.dajiyuan.com)

標籤
相關專題: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