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諾娜瑞德涉嫌百貨公司行竊案被判有罪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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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諾娜瑞德涉嫌百貨公司行竊案被判有罪
2002-11-07 11:32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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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7日訊】(法新社洛杉磯六日電) 好萊塢女星薇諾娜瑞德今天因涉嫌在百貨公司竊取價值五千五百多美元商品一案,被宣判犯重大竊盜及破壞物品兩項罪名。

洛杉磯比佛利山地區一個陪審團今天就這名曾獲金像獎提名的女演員於去年十二月因涉嫌在百貨公司行竊被捕一案,判定她犯下兩項罪名,但宣佈她在商業偷竊部份無罪。

如果上述兩項罪名定讞,薇諾娜瑞德將被判處約三年徒刑,但法律專家表示,她很可能被判處緩刑。

薇諾娜瑞德於去年十二月涉嫌在沙克斯第五街百貨公司行竊被捕後,洛杉磯高等法院法官福克斯同意讓她以兩萬美元交保。此案已定十二月六日正式宣判。

由六男、六女組成的陪審團聽取六天審訊經過後,於開始進入第二天考量時宣佈上述裁決。薇諾娜瑞德行竊案的審訊消息,吸引全球讀者和電視觀眾的關注。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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