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國會議長唐俊因貪污被判徒刑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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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國會議長唐俊因貪污被判徒刑
2002-09-05 03:05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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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5日訊】(法新社雅加達4日電) 印尼國會議長唐俊今天因貪污四百五十萬美元案定罪而被判三年徒刑。

其他兩名被告判刑十八個月。

唐俊的律師說,他將上訴。唐俊也是印尼第二大黨從業集團的黨魁。

唐俊在聆聽法官判決時表情嚴肅但很鎮靜。在上訴結果定讞前他明顯的仍然可以自由行動。

唐俊和其他被告被控在哈比擔任總統時的一九九九年二月涉嫌挪用應用來提供窮人食物的四百五十萬美元。(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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