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7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淨、顧曉華採訪報導)廣西橫州市六藍水庫潰壩引發嚴重洪災後,旅德水利專家王維洛認為,此次災害不能簡單歸因於極端天氣,而應區分不同類型的災情,並從工程設計、汛期調度、風險預警等多個層面檢視責任。他認為,從工程建設到運行管理,再到應急處置,都暴露出嚴重問題,「這次廣西的洪災,無論從哪個層面來說,都是人禍」。
受颱風「美莎克」影響,7月4日至6日,廣西多地遭遇持續強降雨,南寧、橫州、貴港、欽州、防城港等地累計降雨量超過600毫米,多個地區出現歷史極值降雨。廣西14個設區市、63個縣區受災,受災人口約37.5萬人。大量群眾被困,斷水斷電,通信中斷。
橫州市六藍水庫7月6日發生潰壩,洪水傾瀉,水庫下游的六藍村、雲表鎮等村鎮受災嚴重。
對於廣西罕見洪災,王維洛7月15日在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此次洪災不能單純歸咎於颱風,而與平陸運河通航後改變區域水文條件有關。
他說,橫州市六藍水庫服務站發布的《關於橫州市六藍水庫提前調洪預警的緊急通告(第2號)》透露了一個重要信息:「由於降雨比預測大得多,六藍水庫水位在快速上升。」他指出,這說明氣象部門事前確實進行了降雨預測,但預測依據仍建立在過去自然地形條件之上。
王維洛分析,過去欽江流域與鬱江流域之間存在天然分水嶺,對鬱江流域具有一定保護作用,因此預測降雨量相對較小。
「2026年6月3日平陸運河全線開通後,這道分水嶺已經被破壞。」他說,颱風「美莎克」攜帶的濕暖氣流得以更順利進入鬱江流域,並一路北上,最終受到另一道分水嶺地形抬升作用,在南坡形成遠超預期的強降雨,因此才出現官方通告所稱「降雨比預測大得多」的情況。
公開資料顯示,六藍水庫始建於1958年,1960年竣工,是廣西早期的重點水利工程之一。
該水庫曾歷經多次修繕:2009年曾立項除險加固工程,2023年又啟動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項目,概算總投資超過3.8億元;2025年6月,壩頂道路硬化、智能監測設備等改造內容已投入使用。
也就是說,這座運行超過六十年的老壩,在潰口發生前一年剛剛完成過一輪系統性整修。
對此,王維洛表示,廣西本身就是全國水庫較多的省區之一,大中型水庫數量較為集中。與此同時,當地不少河流經過人工改造,也增加了洪水風險。
他指出,六藍水庫造成的洪災至少應分為兩種不同性質。他說,第一種是由於水庫泄洪或最終潰壩所形成的洪水,對大壩下游居民造成的災害;第二種則是大壩尚未潰決之前,因庫區水位持續上漲,導致大壩上游、水庫庫區居民遭受淹沒。
他表示,有媒體報導稱,一些受災村莊位於偏遠山區,「他們不可能是受潰壩洪水影響」,說明部分災情實際上發生在庫區蓄水階段,而非潰壩之後。
他強調,調查災害責任時,必須把兩類災情分開分析,才能釐清事故形成過程。
王維洛進一步質疑六藍水庫2009年至2011年實施除險加固工程後的設計變更。
他表示,六藍水庫原來的正常溢洪道採用開敞式實用堰,進口高程108.10米,寬100米,最大泄洪能力為每秒2240立方米,相當於每小時可排泄806.4萬立方米洪水。
他說,以六藍水庫9319萬立方米總庫容計算,「理論上只需要11個多小時,就可以把全部庫水泄完」。但除險加固後,正常溢洪道改為攔水閘式溢洪道,設計過閘流量降為每秒1469立方米。
王維洛指出:「從2240立方米每秒,減小到1469立方米每秒,減小了約35%,這是一個根本錯誤的更改。」
他表示,泄洪能力下降後,每小時只能排泄約528.8萬立方米洪水,在極端降雨來臨時,將明顯降低水庫快速騰庫能力。他同時指出,改建後的資料並未公開進口高程等重要參數,使外界無法完整評估工程安全性。「六藍水庫大壩工程的許多工程技術數據缺乏,不知道是什麼原因。」
王維洛認為,比工程設計更關鍵的問題,是水庫是否依法執行汛期調度。他說,官方資料顯示,7月5日晚8時30分開始提前泄洪,這是目前他看到最早的泄洪通知。
不過,他強調,更值得追究的是,在汛期來臨之前,水庫是否已按照《防洪法》要求,將水位提前降至汛限水位。他說:「一般來說,汛限水位遠遠低於防洪設計水位。」目前公開資料並未顯示六藍水庫是否提前完成這一調度,因此,「這是關鍵」。
根據公開數據,六藍水庫7月6日凌晨2時水位達到111.20米,已超過洪水設計水位110.29米約0.91米。
他指出,原設計中,正常溢洪道進口高程為108.10米,也就是說,當水位超過108.10米後,就應該具備泄洪條件,而官方直到7月5日晚才通知提前泄洪,外界仍需進一步釐清實際調度過程。
對於最終潰壩位置,王維洛分析,六藍水庫除正常溢洪道外,還設計有非常溢洪道。他說,非常溢洪道採用自潰式土堤設計,位於主壩東岸山坳,按設計應在遭遇超過千年一遇洪水、庫水位達到113.17米時啟用。
「應該就是這次潰壩的決口處。」他說。
針對外界關注水庫被承包養魚問題,王維洛表示,水庫承包給個人經營養殖並不違反規定,承包人禁止他人釣魚也屬於合同管理範圍。不過,他強調,水庫經營權與防洪調度權是兩回事。
他說,中國許多中小型水庫都可以承包給法人或自然人經營,至於維修、巡查等責任,由承包合同規定;但依法進入汛期之後,「水庫水位的調度權,又回到地方政府手中」。
綜合整個事件,王維洛認為,此次廣西洪災暴露的問題遠不只是一次工程事故。
他說,應全面檢討工程設計、水庫除險加固、天氣預報、水庫調度、防潰壩預警、事故應急準備以及災後救援等各個環節。
「這次廣西的洪災,無論從哪個層面來說,都是人禍。」他說,如果未來不能完整公開工程資料、調度記錄和事故調查結果,外界將難以真正釐清此次重大災害發生的原因及責任歸屬。
責任編輯:孫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