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威州法官涉阻撓移民逮捕 判罰五千美元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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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威州法官涉阻撓移民逮捕 判罰五千美元
前威州法官涉阻撓移民逮捕 判罰五千美元
2025年4月25日,密爾沃基郡法院內,漢娜‧杜根法官所屬法庭上方懸掛著法庭標誌。當日上午,杜根剛抵達辦公室即被聯邦調查局(FBI)逮捕,隨後遭聯邦法院起訴,指控她涉嫌協助一名無證移民逃避逮捕。(Scott Olson/Getty Images via AFP)
2026-07-09 05:11 中港台時間|07-09 05:11 更新

【大紀元2026年07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李芳編譯報導)7月8日,威斯康星州前法官漢娜‧杜根(Hannah Dugan)因妨礙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執法,被聯邦法院判處罰款5,000美元,但無須入獄,也不必接受緩刑監督。她此前被陪審團裁定妨礙聯邦司法程序罪名成立,但「藏匿他人以逃避逮捕」罪名不成立。

此案源於2025年4月。當時,墨西哥籍男子Eduardo Flores-Ruiz因一宗輕罪傷害案到密爾沃基(Milwaukee)法院出庭,聯邦移民執法人員在法庭外等候,準備在他離開法院後將其逮捕。

檢方指控,杜根得知聯邦人員正在法院外等候後,將該男子及其律師引導至一扇通常供陪審員使用的非公開出口(jury door)離開法庭,試圖協助其避開執法人員。不過,該男子最終仍在法院外遭聯邦人員逮捕。

事件發生後,聯邦政府以妨礙聯邦司法程序及藏匿他人逃避逮捕兩項罪名起訴杜根。2025年12月,陪審團裁定她妨礙聯邦司法程序罪名成立,但認定檢方未能證明她刻意藏匿他人,因此第二項罪名不成立。今天,聯邦地區法院法官林恩‧阿德爾曼(Lynn Adelman)作出量刑,最終判處杜根罰款5,000美元,但不必服刑,也無須接受緩刑監督。

量刑階段,檢方主張,杜根濫用法官職權,妨礙聯邦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依聯邦量刑指南應判處15至21個月監禁;辯方則表示,杜根已因定罪失去法官職位,事件屬單一個案,不應再判監禁。請求法院判處「已服刑期(time served)」。聯邦地區法院法官阿德爾曼最終判處她罰款5,000美元,但不判監禁,也不予緩刑。

此案因涉及聯邦移民執法人員在法院執行逮捕,以及法官是否干預執法,引發外界對法院與移民執法界線的討論。

責任編輯:任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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