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姆昔日同窗告誹謗 法院不受理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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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姆昔日同窗告誹謗 法院不受理
2003-10-20 21:41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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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9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饒舌歌手「痞子阿姆」從走紅後官司不斷,他在一首單曲歌辭裏寫著,高中時期「每天都被名叫(狄安‧吉洛貝利)的胖小子騷擾」,結果被這位昔日同窗以誹謗罪名告上法院,並求償一百萬美元,幸好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阿姆的歌辭裏寫著,唸八年級的(狄安‧吉洛貝利)仗勢老爸會拳擊,所以在校行為舉止非常討厭,「每天都把我推到置物箱裏」。現年三十二歲的(狄安‧吉洛貝利)以誹謗罪名將阿姆告上法院,並要求一百萬美元賠償。

不過,法官認為,阿姆所寫的歌辭「是一種孩子氣行為的誇張描述,沒有人會真的認為阿姆是在描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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