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業銀行官員非法放貸七千餘萬元被起訴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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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業銀行官員非法放貸七千餘萬元被起訴
2003-11-18 21:4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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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8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十八日電)中國大陸北京市商業銀行燕園支行行長朱廣泉、副行長王俊琪與信貸部負責人劉文斌,因涉嫌違法放貸人民幣七千四百六十萬元被海淀法院起訴,同案中另有兩家公司負責人亦遭起訴。

北京晨報報導,一九九六年一月至一九九八年三月間,北京中業房地產綜合開發公司二部經理劉蘭芳透過在逃的林文華,陸續以假文件資料向北京市商業銀行燕園支行申請貸款。

海淀檢察院認為,朱廣泉、王俊琪與劉文斌為銀行貸款業務直接主管,明知申貸文件不實,仍以銀行名義違法放貸七千四百六十萬元,構成違法發放貸款罪,而且貸款人尚有六千多萬元未還,造成銀行嚴重損失,檢方因而起訴朱廣泉等三人。報導說,以往曾有多起銀行核貸人員違法放貸被判重刑案例,例如北京城市合作銀行中關村支行原行長霍海音,多次以高額利息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方法,非法拆借、貸款,金額多達人民幣二十多億元,一審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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