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澳英聯邦移民將不再享有特權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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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澳英聯邦移民將不再享有特權
2003-12-11 17:34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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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1日澳洲訊】日前,高等法院判處一名在澳洲已經居住了大半生的英國人被遣返回英格蘭。該項判決表明,即使是英聯邦的僑民,如果不能夠取得澳洲國籍,將不再享受任何法律特權,而且會被視爲非法居留而驅逐出境。

法庭判決30 歲的邵傑森(Jason Shaw)所犯有的盜竊財産和吸毒罪名成立。儘管他是兩個在澳洲出生孩子的父親而且自1974年他18個月大時來到澳洲後,30年來就再沒有離開過澳洲。另外還有大約12名與他境況相似的英國僑民也將在判決後面臨被遣返的命運。

這一判決同時促使聯邦政府使用公民法壓制愈來愈多的非法僑民。高等法院以4比3的票數繼續執行移民部長雷鐸於2001年取消邵的簽證的決定。而邵的律師辯解說他的身份不是一個僑民,因爲他入境澳州時,是一個英國公民。

1949年制定的澳洲公民法規定英國及英聯邦公家的公民擁有特別權利,他們擁有投票權,可以在公共服務部門工作,可以成爲法庭的陪審團成員並可擁有澳大利亞護照。 這一特權與1987年中止。但在高等法院,對這一問題一直存在意見分歧。這一案件的3名陪審員之一的太平紳士科比(Michael Kirby)指出法官的組成不同時,判決的結果也會不同。如果他被驅逐出境,邵將不得不與他8歲和11歲的兩個孩子以及同居妻子痛苦地分離。

根據移民局的紀錄,在上個財政年度,共計109 名罪犯被驅逐出境,這些人大多來自英國和新西蘭。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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