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廣州日報社長黎元江嚴重經濟犯罪被查處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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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廣州日報社長黎元江嚴重經濟犯罪被查處
2003-02-26 18:35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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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6日訊】(中央社台北二十六日電)中共廣州日報社長黎元江因為嚴重經濟犯罪案被查處,廣東省紀委最近首度公佈他因案被查辦的消息。

據廣州南方都市報報導,與黎元江一起首度被廣東紀檢機關公佈的二00二年大案要案,還有該省交通廳原廳長牛和恩受賄案等,涉及廳級幹部二十五人,縣處級幹部三百零三人,總共挽回經濟損失五億八千五百多萬元人民幣。

此外,被查辦的還有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院長麥崇楷違法違紀案,中國銀行開平支行金融貪污案,省交通集團公司副總經理王志仁受賄案,雲浮市委統戰部長、新興縣原縣委書記張國權受賄案,深圳市能源集團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勞德容受賄和挪用鉅額公款案等一批大案要案。

 黎元江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曾任廣州日報社長兼總編輯、廣州日報報業集團董事長,廣州市委常委、廣州市委宣傳部部長等職。

黎元江一九九一年出任廣州日報社長時不滿四十歲,據稱是當時全中國大陸最年輕的黨報負責人。

廣州日報報業集團成立於一九九六年,是中國大陸第一個集編輯、銷售、印刷、廣告和發行等於一體的報業集團,目前旗下有十多家子報和數家子公司,經營範圍涉及房地產、報刊發行、印刷、連鎖店、電子商務、圖書業、酒店業、廣告業。(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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