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民警兩次違法放走罪犯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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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民警兩次違法放走罪犯
2003-08-25 01:41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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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5日訊】四川民警兩次違法放走罪犯

去年8月20日,四川南充南部縣刑警大隊接到舉報,國道212線南隆鎮黑水塘段“迎賓飯店”內有小姐賣淫。上午11時李毅、王力健率民警赶到,將老板陳加坤和劉某、張某、李某三位女子帶回審查。當天,三名女子均指控陳加坤伙同妻子涂興蘭先將其強奸后再強迫賣淫。陳加坤也對自己和涂興蘭的違法行為作了如實供述。于是,孫輝光遂以“涉嫌強奸”批准對陳、涂留置盤問。陳、涂被留置盤問后,其家人便通過与孫輝光、李毅、王力健都熟悉的外號叫“狼狗”的王某幫忙。王某分別找孫輝光、李毅、王力健“做工作”,并給王力健送了1500元錢。之后,他們僅以“涂興蘭不供認其違法行為,證据不足”為由,于2002年8月23日對陳、涂解除留置盤問,從而使二人逃脫了法律懲罰。

去年9月19日,由于又有人舉報此事,李毅便与王力健一起率民警將陳、涂二人重新抓獲,以“涉嫌容留賣淫”留置盤問。為掩蓋前次徇私枉法行為,當日,由王力健執筆偽造了一份時間為“2002年8月23日”、訊問人為“李志宏、杜衡”、被訊問人為“陳加坤”的翻供材料,并將原有材料和這份偽造的假材料報送南部縣公安局法制辦公室。9月20日,該局法制辦解除了對涂興蘭的留置盤查,同時將陳加坤轉成了刑事拘留。

陳加坤被刑事拘留后,涂興蘭找到南部縣公安局的一位熟人涂某,要他幫忙把陳加坤放出去。王力健在涂某多次說情并送錢500元的情況下,于10月15日以證据不足向縣公安局法制辦呈請對陳加坤取保候審。陳加坤被取保后,南部縣刑警大隊再也沒有對該案進行過偵查,事實上使陳加坤再一次逃脫了法律的懲罰。(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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