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反腐新招:公示領導幹傚屬從業情況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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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反腐新招:公示領導幹傚屬從業情況
2003-08-27 18:4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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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7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七日電)中共海南省委日前出台四項新規定,加強反腐監督架構,其中最引人關注的,無非是要求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從業「須如實申報並公示」。

據中國廣播網報導,海南省委出台的四項反腐新制包括: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從業必須如實申報並進行公示;實行省紀委負責人同下級黨政主要負責人談話制度;實行領導幹部任前廉政談話制度;設立常設的專職巡視組,進一步加強對市縣領導班子及成員的監督。

其中,「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從業情況報告制度」明定申報內容為: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在該名領導幹部管轄地區和業務範圍內的外商獨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擔任由外方委派、聘任職務之情況;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在其管轄業務範圍內個人從事經商辦企業活動的情況;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在異地註冊登記後,到該名領導幹部管轄的業務範圍內個人從事經商辦企業活動的情況。所有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從業情況的申報資料,將在報送上級紀委「於一定範圍內進行公示」;至於公示的方法,則以會議公示或書面公示的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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