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網路下載音樂遭告 罰美金2千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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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網路下載音樂遭告 罰美金2千
2003-09-11 01:4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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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0日報導】(據民視報導)喜歡從網路下載音樂的民眾,要小心了。

美國加州一名十二歲小女孩,因為把從網路下載的音樂,和其它同好分享,而吃上侵權官司。不過,在她同意付出相當於台幣六萬八千多元後,今天和原告達成和解。這名小女孩同意付出美金兩千元,也就是相當於每首歌曲兩美元的代價,給原告美國唱片工業協會後,雙方達成和解。這名小女孩也是261名被告中,第一位和原告達成和解的人。為了杜絕網路盜版,美國唱片工業協會,日前一口氣告了261名透過網際網路、非法傳遞盜版音樂的個人。這項行動也代表了美國唱片業,打擊盜版的新作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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