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慶案下月開審最高罰人民幣四千兩百萬元 | 大紀元
大紀元
劉曉慶案下月開審最高罰人民幣四千兩百萬元
2003-09-28 12:41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人氣 2

【大紀元9月28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八日電)參與劉曉慶稅案辯護工作的律師許蘭亭透露,有關曉慶文化公司及劉曉慶妺夫靖軍的偷稅案可能於下月開庭審理,據相關法令規定計算,預估劉曉慶案可能被判罰的最高金額為四千兩百萬元人民幣。

星島日報今天報導,起訴書記錄的案情表明,曉慶公司自一九九七年起,即以收入不計帳、多收少記等方式逃漏稅,起訴書認定劉曉慶公司逃漏稅共五十二宗,金額達人民幣八百四十萬元,其中偷逃所得稅七百多萬元。報導指出,若以起訴書內容及法律規定換算,逃漏稅案件將按法院判定逃漏稅金額的一至五倍罰款,因此劉曉慶涉及的公司逃漏稅案件,最高判賠金額應該是四千兩百萬元。

標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