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安徽副省長王懷忠貪瀆遭開除黨籍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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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安徽副省長王懷忠貪瀆遭開除黨籍
2003-09-29 16:4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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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9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九日電)中國大陸經常傳出官員因貪瀆遭開除黨籍與公職的事件。

安徽日報今天報導,中共中央已批准,先前已遭開除公職的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因嚴重違紀,予以開除黨籍處分。報導說,一九九四年到二000年之間﹐王懷忠在擔任安徽省阜陽市 (原阜陽地區)領導及安徽省副省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經由打招呼﹑作批示﹑開協調會等方式為他人在土地批租﹑房地產開發﹑貸款等方面謀取利益。

王懷忠本人先後索取﹑收受賄賂達人民幣數百萬元,王懷忠的妻子也收受對方巨額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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