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區副主席因受賄被開除中共黨籍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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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區副主席因受賄被開除中共黨籍
2004-10-27 12:11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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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7日報導】(中央社台北27日電)經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調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委員、自治區副主席阿曼.哈吉涉及利用受賄,嚴重違紀違法開除黨籍。

據新疆天山網報導,原任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委員、自治區副主席的阿曼.哈吉,經中央紀委調查,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特定對象牟利、收受巨額現金,並支持、縱容親屬在管轄的業務範圍內經商辦企業,謀取利益。

中紀委認為,阿曼.哈吉的行為構成嚴重違紀,受賄問題已涉嫌犯罪,予以開除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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