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殺藍儂 查普曼第三次申請假釋失敗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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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殺藍儂 查普曼第三次申請假釋失敗
2004-10-06 13:51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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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5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當年槍殺(約翰藍儂)的兇手,第三次失請假釋失敗,49歲的查普曼,1980年在紐約曼哈頓,約翰藍儂住宅前行兇,司法單位認為他是蓄意謀殺,因此拒絕他的假釋要求。

約翰藍儂的遺孀(洋子)曾經致函司法單位,反對假釋查普曼。最近藍儂命案還扯出美英兩國募案的八卦,引起熱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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