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奧會副主席金雲龍貪污罪遭判刑兩年半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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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奧會副主席金雲龍貪污罪遭判刑兩年半
2004-06-03 17:08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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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3日訊】(法新社漢城三日電) 南韓法院官員表示,國際奧會副主席金雲龍今天以貪污罪的罪名遭判刑兩年六個月。

南韓地方法院也判決,七十三歲的金雲龍必須繳納他所盜用公款當中的七億八千八百萬韓圓 (六十六萬七千美元)做為罰金。

在五月十三日的聽證會上,檢察官以金雲龍盜用公款、賄賂及非法使用外匯的罪行,向法官求刑七年徒刑。

檢察官指控,金雲龍從世界跆拳道總會、二00三年釜山亞運籌委會及其他運動協會共挪用了三十八億四千萬韓圓的公款。

金雲龍已在今年一月卸下世界跆拳道總會主席職務,而國際奧會也已將他的副主席職務暫時停權,並自行對金雲龍展開調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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