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旺達法庭判處前總統徒刑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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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旺達法庭判處前總統徒刑
2004-06-08 13:56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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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8日訊】BBC記者班福德6月8日報導﹐盧旺達的一家法庭以貪污、挑動騷亂和結交犯罪分子的罪名判處該國前總統比齊蒙古15年徒刑。

比齊蒙古是自1994年種族滅絕屠殺後在主要是圖西族人的政府中擔任總統的人數不多的幾個胡圖族溫和派政治家中的一個。對他的審判是對盧旺達司法體系的一次重要檢驗。

在盧旺達的種族屠殺戰爭結束後,任命溫和的胡圖族人比齊蒙古擔任總統,圖西族的卡加馬為副總統被看作是該國種族和解希望的火炬。

雖然比齊蒙古擔任總統職務長達六年,但人們都清楚,真正的權力實際上掌握在副總統卡加馬手中。

即使如此,最後卡加馬的支持者還是把比齊蒙古趕下了台。但直到比齊蒙古堅持批評以圖西族為主的政府時他才被關進監獄,並突然面臨威脅國家安全的罪名。

在審判開始時,檢控官曾要求對比齊蒙古判處終身監禁。(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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