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死傷案:強行火化屍體 限家屬火速離京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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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死傷案:強行火化屍體 限家屬火速離京
2004-09-11 10:17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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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1日訊】(大紀元編輯報導) 據北京消息人士透露,被高法門前的法警打死的上訪老人王元順的家屬透露:死者的屍體已於昨天(9月9日)被高法強行火化。

「高法」的領導對死者家屬講:「你們沒有證據,不能證明人是被法警打死的。……你們不能對外胡說是法警打死的人。人死在我們高法院內,我們管。死在院外,不關我們的事。你們說你們有目擊證人,你們敢讓他們寫(證詞)嗎?沒人(給你們)寫,就證明你們根本就沒有證人。」

註:其實這位負責人根本不知道早就有證人寫出證詞了,而且就公佈在網上。

這位負責人還聲色俱厲的對三位家屬說:「限你們10日前必須離京,否則法院就什麼都不管了。」(不知道這位負責人所說的「不管」是什麼意思?上訪人離京後這位負責人又能管些什麼?)(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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