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官方雜誌:黨不應淩駕法律之上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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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官方雜誌:黨不應淩駕法律之上
2005-01-04 11:32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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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4日訊】2005年第一期的《求是》雜志刊載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首席大法官肖揚的文章稱,要切實做到依法執政而不是以黨代政。

據中新社和太陽報報導,蕭揚在文章中強調,執政黨必須崇尚憲法和法律,要根據國家的憲法和法律去制定政策和作出決定;要用法律區分中共執政權和國家政權之間的關係:中共領導立法、行政和司法,但並不是代替這三個部門的職能;要依法執政,而不是以黨代政;黨是總攬全局而不應包攬一切;黨應當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而不能超越於憲法和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

文章還坦承,數十年來,因長期用黨的路線和政策管理國家,致使憲法和法律成為空文,導致違法執政、濫用職權和腐敗現象日趨嚴重,教訓極為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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