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醜聞深圳女高官失人大職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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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醜聞深圳女高官失人大職
2005-02-24 22:12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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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4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南方都市報說,被指有性醜聞的深圳羅湖女公安局長安惠君因為涉嫌受賄,觸犯刑律,被罷免人大代表資格。

昨日舉行的深圳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公告,安惠君的深圳市人大代表資格已被依法終止,但備受關注的安惠君個人生活糜爛,甚至接受男警員的性賄賂的相關傳言,仍未被提及。

去年12月27日,深圳市檢察院按規定向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提交《關於提請許可對安惠君採取強制措施的報告》。根據這一報告,安惠君涉嫌接受草埔派出所前任所長宋明明和泰寧派出所原所長曾敏賄賂,共計人民幣31萬元、港幣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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