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大學生因網路下載音樂與電影被判有罪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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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大學生因網路下載音樂與電影被判有罪
2005-03-09 11:0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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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8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美國首次有人,因為從網際網路上下載盜版的音樂與電影,被判處有罪,並且受到處罰。

據報導,被告是一名「亞利桑那大學」的學生「哈利瓦」,他在法庭上承認,自己的電腦中擁有「未經授權的音樂與電影複製品」;據報導,「哈利瓦」被判處200個小時的社區服務,以及5400美元,合台幣十六萬六千多元的罰款;

除此之外,法官還要求他要上「智慧財產權」相關課程,並且禁止他使用電腦交換軟體。 據檢方表示,由於「哈利瓦」被查到的時候,只有十七歲,檢方姑念他未成年,所以交由州立法院處理;如果交到聯邦法院去,只怕「哈利瓦」所受到的處罰會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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