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衛署將對果凍警語明訂遊戲規則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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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衛署將對果凍警語明訂遊戲規則
2005-07-29 19:5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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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鼎堯台北二十九日電)小果凍噎死人事件時有所聞,台灣衛生署今天表示,將對果凍警語「明訂遊戲規則」,未來業者若不依法加註警語,將受罰新台幣六萬至一百五十萬元,並得連續處罰,產品並應限期改善、回收或銷燬。

衛生署原本與果凍業者協調,不再於台灣生產直徑在三點一公分以下的蒟蒻小果凍,但衛署食品衛生處長陳陸宏指出,果凍其實是使用上的問題,與食品安全無關,所以最後決定,還是僅以要求業者加註警語的方式,讓民眾吃的安全。

按衛生署公告,類球形果凍剖面直徑若在四點五公分以內、非球形果凍直徑在三點一公分以內,且內含蒟蒻,入口後平順滑溜者,應在果凍封膜的開口處周圍標示字體長度及寬度在兩公厘以上的警語。

業者可由以下警語擇一表示:「請勿以強吸一口整粒吞食」、「五歲以下幼兒請勿食用」、「老人及兒童食用時,請大人陪伴以湯匙分段進食」、「請細嚼慢嚥,以免噎到」、「嬉戲時請勿食用」、「請咀嚼,勿整粒吞食」。

衛生署表示,明年起生產的果凍即需符合此項規定,不過,對於前述公告的內容有意見者,也可於八月三十日前將意見送達衛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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