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湖北法官收賄 製作兩份不同內容判決書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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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湖北法官收賄 製作兩份不同內容判決書
2005-08-06 18:5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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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6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六日電)收受賄賂貪污,為讓原告、被告雙方都滿意,湖北一名法官製作了兩份內容不同的「鴛鴦判決書」的代價是判刑十七年。

據楚天都市報報導,二零零一年七月,由陳新華擔任審判長,審理荊州市某賓館起訴段某承包合同糾紛案。由於原被告雙方都找陳新華「幫忙」,並許諾給他一些好處,陳遂將該判決書加以篡改,製作出一份同案號的「鴛鴦判決書」,並將有利於原告的判決書送達原告,將有利於被告的判決書送達被告。

湖北漢江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作出判決:以民事枉法裁判罪判處陳新華有期徒刑四年,以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二年,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年,合併執行有期徒刑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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