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麥隆一報紙編輯污衊部長是同性戀 被罰款判刑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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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麥隆一報紙編輯污衊部長是同性戀 被罰款判刑
2006-03-05 09:14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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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5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非洲喀麥隆一名報紙編輯指稱國會事務部長是同性戀,結果被判罰金,還得在獄中蹲四個月。

喀麥隆民風保守,禁止同性戀行為,一旦違法,最高將被判五年有期徒刑。報紙編輯「貝林加」出庭受審時,法院內擠滿了數百名反對同性戀的群眾。

法官裁定,「貝林加」無法提出足夠的證據顯示部長是同行戀,因此判處「貝林加」四個月監禁,罰金一百萬中非法朗,(約合美金1800元、新台幣5萬8千多元)。「貝林加」的律師表示,要提出上訴。

在喀麥隆,雖然禁止同性戀,但是私底下,同性戀問題依舊存在,而且相關禁令也很少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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