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大宇集團創辦人金宇中 檢方求刑十五年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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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大宇集團創辦人金宇中 檢方求刑十五年
2006-05-09 19:45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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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9日報導】(中央社南韓首爾九日法新電)法院人士說,南韓檢察官已要求判處金宇中十五年徒刑。金宇中是大宇集團創辦人,大宇集團因負債累累已於一九九九年倒閉。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說,檢察官也要求金宇中退回挪用的公款二十三兆三千六百萬韓元(二百四十八億五千萬美元)。

金宇中被控的罪名包括虛作假帳四十一兆韓元、非法貸款九兆八千萬韓元和掏空公司資金三十二億美元,匯至國外。本案預期將在五月三十日宣判。

一名法院人員告訴法新社記者說:「在今天的庭訊中,金宇中為他犯下的錯誤道歉後,淚流滿面。」

現年六十九歲的金宇中,為逃避刑責在海外流亡六年後,去年六月返國時被捕,並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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